教子當在幼

[原文]

  人有數子,飲食衣服之愛不可不均一,長幼尊卑之分不可不嚴禁,賢否是非之跡不可不分別。幼而視之以均一,則長無爭財之患;幼兒教之以嚴謹,則長無悖慢之患;幼而有所分別,則長無為惡之患。今人之於子,喜者其愛厚,而惡者其愛薄。初不均平,何以保其他日無爭?少或犯長,而長或陵小,初不訓責,何以保其他日不悖?賢者或見惡,而不肖者或見愛,初不允當,何以保其他日不為惡?

[譯文]

  家中有幾個子女時,家長對他們在飲食穿衣方面的愛護一定要公正平等,年齡大小及輩分尊卑一定要嚴格區別,善惡是非的界限一定要明確。幼年時對待他們完全平等,則等他們長大成人後就不會有爭奪財產的患害;從小教導他們分清長幼尊卑,則長大成人後就不會有違逆傲慢的患害;從小教導他們分清善惡是非,則長大成人後就不會有為非作歹的患害。當今的人們對待子女,喜歡的就格外寵愛,不喜歡的就漠不關心。小時候不能一視同仁,怎麼能保證其以後不會產生爭端呢?年少的觸犯年長的,年長的欺負年幼的,小時候不訓斥責備,怎麼能保證其日後不忤犯尊長呢?品行好的受到厭棄,品行差的反而受到寵愛,小時候就如此不公,怎麼能保證其日後不做惡呢?

 

 ——摘自《戒子通錄

 

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

www.df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