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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故事系列》四十二

存亡禍福 皆己而已

【原文】

哀公問於孔子曰:「夫國家之存亡禍福,信有天命,非唯人也。」孔子對曰:「存亡禍福,皆己而已,天災地妖,不能加也。」

公曰:「善!吾子之言,豈有其事乎?」

孔子曰:「昔者,殷王帝辛之世,有雀生大鳥於城隅焉。占之曰:『凡以小生大,則國家必王而名必昌。』於是帝辛介雀之德,不修國政,亢暴無極,朝臣莫救,外寇乃至,殷國以亡,此即以己逆天時,詭福反為禍者也。又其先世殷王太戊之時,道缺法圮,以至夭蘖,桑谷於朝,七日大拱。占之者曰:『桑谷野木,而不合生朝,意者國亡乎!』大戊恐駭,側身修行,思先王之政,明養民之道,三年之後,遠方慕義。重譯至者,十有六國,此即以己逆天時,得禍為福者也。故天災地妖,所以儆人主者也;寤夢徵怪,所以儆人臣者也。災妖不勝善政,寤夢不勝善行,能知此者,至治之極也。唯明王達此。」

公曰:「寡人不鄙固,此亦不得聞君子之教也。」  

——《孔子家語•五儀解第七》

【白話易解】:

魯哀公有一回向孔子請教說:「國家的存亡禍福,確實是天意,不單是由人決定的啊。」孔子回答說:「禍福都決定於自己罷了,天災地妖對它是不能施加影響的。」

哀公說:「好。但您所說的,難道有什麼事實根據嗎?」

孔子說:「過去,在殷紂王的時候,有一只小麻雀在城樓上生了一只大鳥,占卜說:『凡是小的養育大的,則國家必定興旺,國運一定昌盛。』於是紂王憑藉著雀的吉兆,不治理國家政務,殘暴到了極點,滿朝文武沒有一個能阻止他的,以致敵軍來了,殷國就被滅了。這就是因為自己的行為違背了上天的意志,使得本來是奇福反而變成了大禍。

還有紂王的先祖殷王太戊的時候,政治紊亂,法制敗壞,以致廟堂之上長出了桑和谷的幼芽,才七天就長成雙手合抱那麼大。占卦的說:『桑和谷本來應該生長在田野,不應長在廟堂之上,料想國家可能要被滅亡了吧?』太戊聽了非常害怕,於是很謹慎地修養身心,考察先王的仁政,明確養民的良法。這樣過了三年,遠方的人仰慕他的仁義,展轉翻譯到殷國來的有十六國。這也是用自己的行為去改變上天的意志,轉禍為福。所以天災地妖,不過是上天用來警告君主;異夢怪兆,不過是上天用來警戒人臣。災妖不能勝過良善的政治,寤夢不能抵過人的善行。能夠明了這一點,便可以實現最好的政治目標。唯有明王能通達此理。」

哀公說:「我要是不這麼鄙陋,一再向您請教,也不可能聽到這番很受益的話啊!」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禍福相依,可以互相轉化。懂得這個道理,便不易被外境動搖。因為一切皆有原因,不在外,而在自己。因此,當人生遇到順境,飛黃騰達之時,不必過於高興,否則得意忘形,反會引來禍端。遇到逆境、挫折,也不必灰心失意,能謹慎修身,廣行善事,仍然可以轉禍為福,遇難呈祥。

魯哀公以為,禍福天定,卻不知是自己造成。因而,禍福的轉變,也在於自己。夫子知道此理,引用了以往紂王與太戊的實例來說明。我們能靜心細看,其實於最初的禍福之兆,也是由自身引來。像殷紂王帝辛繼位後,於起初重視農桑,鼓勵耕作,於是國力強盛。他統一東南以後,把中原先進的生產技術和文化向東南傳播,推動了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促進了民族融合。因而,有了吉兆也是理所當然。然而後期,殷紂王卻居功自傲,建鹿臺,造酒池,窮奢之極。寵愛妲己,濫用刑罰,又殺比干,囚箕子,遠賢臣,以致牧野之戰時大批俘虜倒戈,國家滅亡。

由此可見,禍福皆由於自身造成,天災地妖不過是警示而已。因而有言:「命自我作,福自我求。」孟子亦曰:「行有不得,皆反求諸己。」能從自身尋找原因,那麼,遇到災禍之兆,更當起慚愧心,懺悔過往,改惡向善。如此,不僅有利於災難的化解,還能轉禍為福,使幸福更加綿長。

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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