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自發

自己能做的事,絕不麻煩別人。自己該做的事,絕不讓人操心


孩子們:

  經典上曾用馬做了這樣的譬喻:

  第一種馬,只要看到馬鞭的影子,便會起跑,因為它通達馬夫的意思,遲、速、左、右,都能適合他的要求,它是馬夫心中的良駒,我們稱它做上等馬。

  第二種馬,當鞭子剛觸到它的尾巴,也就能開步起跑,且會隨順馬夫的意思,快慢左右自如,它雖不及上等馬「顧影自馳」,但還不惹馬夫生氣,我們稱它做二等馬。

  第三種馬,非要等到皮鞭打到它的身上,才能領悟馬夫的意思,開始奔跑,主人已動了怒氣,這才有所警醒,已是後知後覺,我們稱它做三等馬。

  第四種馬,則馬鞭已失去功用,必須將鐵錐刺入它的肚腹之中,滴血疼痛,這才吃驚地奔馳,此時,馬夫怒火熾盛,馬兒著實可憐極了。這是四等馬悲慘的結局,我們常稱之為劣馬。

  其實,在馬群當中,猶有更甚者,當鐵錐入腹,吃痛至極,索性橫躺賴皮,一副任人宰割,至死不悔的神情,對於這樣的馬兒,相信再有能耐的馬夫,也束手無策,只好搖頭離去了。

  馬兒如此,拿它來反觀自照,我們又屬何等人物呢?有的人一聞到圣賢之教,即奉之為圭臬,寸步不敢稍離,或者知道國家法律,即能身體力行,奉公守法,這是上等人。有的是聽到別人犯法而被處罰,就起了戒心,不敢違法。還有些人是看到自己的親族被處刑責,感同身受,才留心自己的行動。但仍有一種人,非得親自被人處罰,悔恨不已,才知回心向善,這已是不應該。更有人刑罰再三,猶不悔改,惡形惡狀,不明因果!著實可悲可嘆啊!

  孩子們,相信大家都是有尊嚴,有良知的,怎能自甘墮落,自暴自棄?我們要學會自動自發,自我惕厲,聞善即行,自我反省,向第一等人看齊:「自己能做的事,絕不麻煩別人。自己該做的事,絕不讓人操心。」如此日積月累,人格必定完美。

  人世間未來的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都無法預知掌握,很多事都該及時努力,自動去做。像孝養我們的雙親,親愛自己的家人,都要發自內心,戮力以赴;像自己的課業,生活的習慣,要懂得自己安排,自我警覺。要天天著力,遲了就來不及。當我們學會了自動、負責的態度,未來就算有再大的兇險,我們也可以坦然面對了。

  古人說得好:「人生七十古來少,前除幼年後除老,中間只有五十歲,一半在夜中過了。」短短的二十五年,還要去掉吃飯、休息、生病、閑雜事情,聰明的孩子,請你算一算,人的一生,真正可用的光陰有多少,若不自動自發,及時努力,結果如何,該是多麼可怕呀!

 


敬他人,即是敬自己。靠自己,勝於靠他人。

——圍爐夜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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