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有余
[原文]
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贻子孙。
[译文]
留一些用不完的灵巧,把它还给大自然;留一些用不了的俸禄,将它回馈给国家;留一些用不尽的财富,以之报答黎民百姓,留一些享不尽的福泽,以造福于子孙后代。
——摘自《格言联璧•持躬类》
大方广文化公益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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