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有余

 

[原文]

  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贻子孙。

[译文]

   留一些用不完的灵巧,把它还给大自然;留一些用不了的俸禄,将它回馈给国家;留一些用不尽的财富,以之报答黎民百姓,留一些享不尽的福泽,以造福于子孙后代。

——摘自《格言联璧•持躬类》

 

大方广文化公益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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