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母之蛊不可贞

 

[原文]

   「干母之蛊不可贞。」子之于母,当以柔巽辅导之,使得于义。不顺而致败蛊,则子之罪也。从容将顺,岂无道乎?若伸己刚阳之道,遽然矫拂,则伤恩,所害大矣,亦安能入乎?在乎屈己下意,巽顺相承,使之身正事治而已。刚阳之臣,事柔弱之君,义亦相近。

[译文]

   《易经》中说:「任母亲的事不可刚正。」儿子对于母亲,应当柔顺地帮助她开导她,使她合于道义。如果不柔顺而导致事情败坏,则是儿子的罪过。从容顺承,难道没有办法吗?如果伸展自己的刚正性格,突然地违背母亲,就会伤害恩情,损害就大了,又怎么能使她听从自己呢?应当委屈自己,声气低下,顺从地承接她,最终使自己处身端正,事情也得以实施。性格刚正的臣下,对待柔弱不明的君主,道理也和这相近。

——恭录自新译《近思录·卷六·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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