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昉
百
犬
初集 第一册
『悌篇』
【原文】 宋陈昉,自其祖崇遗制以来,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余口,不畜婢仆,上下亲睦,人无间言。每食,必群坐广堂,未成人者别席。有犬百余,共槽而食,一犬不至,群犬不食,乡里皆化之。州守张齐贤上其事,免其家繇。 许止净曰,一犬不至,群犬不食,后之论者颇疑之,谓史氏浮夸。殊不知《孝友传》中,感及毒蛇猛兽,化及蚊蚋虮虱,何况于犬。《高僧传》中,亦有犬过午不食者,何独疑於陈氏之犬乎。 【白话解释】 宋朝时候,有个陈昉,他的家里,自从他的祖父名叫陈崇的遗下法制以来,合族一同居住着,已经十三代了。 家里大大小小男男女女,一共有七百多个人,但是并不雇一个男女的用人。上上下下的人,都是很亲睦,没有一个人有句离间的话。他家里吃饭的时候,一定大家坐在广大的厅堂里,没有成年的人,坐在另外的席上。 他家里养了一百多只狗,都在同一个槽子里吃着的。倘若偶然有一只狗还没有到,那末这一班狗一定大家等他,不肯先吃的。因此他乡里间的人家,也都被陈家所感化了。那时候的州官叫做张齐贤,就把这个事情奏上朝廷里,把他家里的徭役统统都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