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菁華錄 卷二
侯官吳曾祺評注
檀弓下第四
晉獻公之喪。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聞之。亡國恒於斯。得國恒於斯。雖吾子儼然在懮服之中。喪亦不可久也。時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圖之。
以告舅犯。舅犯曰。孺子其辭焉。喪人無寶。仁親以為寶。父死之謂何。又因以為利。而天下其孰能說之。孺子其辭焉。舅犯重耳舅狐偃字子犯天下之人孰能解說我為無罪乎
子犯告文公以仁親為本。文公用其言。穆公即以仁稱之。無意中忽得天然線索妙妙。
公子重耳對客曰。君惠吊亡臣重耳。身喪父死。不得與於哭泣之哀。以為君懮。父死之謂何。或敢有他志。以辱君義。稽顙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不私不再與使者私言也
子顯以致命於穆公。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顙而不拜。則未為後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則愛父也。起而不私。則遠利也。公子縶字子韅讀顯為韅喪禮先稽顙後拜謂之成拜為後者成拜所以謝吊禮之重今公子以未為後故不成拜也
前此不詳使臣名姓。此忽述其字。此法惟左傳有之。他文少見。
晉文公在外十九年。無日不以返國為念。豈真無心於晉者。惟此時亂黨方滋。非大用誅殺不可。秦穆雖使人示意。恐非畀以重賂。亦未易得當。若效夷吾所為。則將來受制於人。恐必不免。且為公論所不與。不如靜以待之。以卜機會之至。此張承業所謂亂之愈久。得之愈固也。子犯之見。自在卻芮之上。晉文之譎。此亦一端也。
孔子謂為明器者。知喪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
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於用殉乎哉。
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車芻靈。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謂為芻靈者善。謂為俑者不仁。不殆於用人乎哉。謂之明器者是以神明之道待之也涂車以泥為車也束草為人形以為死者之從衛謂之芻靈略似人形而已亦明器之類也中古為木偶人謂之俑
孔子斥其不仁。孟子謂其無後。圣賢用意正同。
曾子曰。晏子可謂知禮也已。恭敬之有焉。有若曰。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遣車一乘。及墓而反。遣車一乘儉其親也禮窆後有拜賓送賓等禮晏子窆訖即還儉於賓也
國君七個。遣車七乘。大夫五個。遣車五乘。晏子焉知禮。遣車之數天子九乘諸侯七乘大夫五乘
曾子曰。國無道。君子恥盈禮焉。國奢則示之以儉。國儉則示之以禮。
晏子儉而廢禮。又浣衣濯冠而朝。豚肩不掩豆之類。與此一例。然觀過知仁。正在此處。非曾子不足以知之。
穆伯之喪。敬姜晝哭。文伯之喪。晝夜哭。孔子曰。知禮矣。哭夫以禮哭子以情中節矣故孔子美之
文伯之喪。敬姜據其床而不哭。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以將為賢人也。吾未嘗以就公室。今及其死也。朋友諸臣未有出涕者。而內人皆行哭失聲。斯子也必多曠於禮矣夫。以為賢人必知禮故凡我平日出入公室未嘗與俱而觀其所行蓋信其賢而知禮也至死而覺其曠禮故嘆恨之
此等見識。遠在男子之上。
有子與子游立。見孺子慕者。有子謂子游曰。予壹不知夫喪之踴也。予欲去之久矣。情在於斯。其是也夫。有子言喪禮之有踴我常不知其何為而然久欲除去之
子游曰。禮有微情者。有以故興物者。有直情而徑行者。戎狄之道也。禮道則不然。先王制禮慮賢者之過於情也故立為哭踴之節所以殺其情故曰禮有微情者微猶殺也慮不肖者之不及情也故為之興起衰絰之物使之睹服思哀故曰有以故興物者此二者皆制禮者酌人情而為之也若直肆己情徑率行之或哀或不哀漫無制節則是戎狄之道矣
居喪之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余。不若禮不足而哀有余。圣人於此。何嘗不以情為重。然禮究不可廢。所以詳為之節者。所以使賢者不失之過。不肖者不失之不及。故知直情徑行之不可也。子游以戎狄為譏。深得先王制禮之意。
人喜則斯陶。陶斯詠。詠斯猶。猶斯舞。舞斯慍。慍斯戚。戚斯嘆。嘆斯辟。辟斯踴矣。品節斯。斯之謂禮。喜者外境會心之謂斯語助也陶謂郁陶心初悅而未暢之意情暢則口歌詠之也詠歌不足漸至動搖身體乃至起舞足蹈手揚樂之極也外境違心之謂慍凡喜怒相對哀樂相生若舞無節形疲厭倦事與心違所以怒生慍怒之生由於舞極憤恚之余轉為懮戚懮戚轉深因發嘆息嘆恨不泄遂至撫心撫心不泄乃至跳踴奮擊亦哀之極也故夷狄無禮朝殯夕歌童兒任情倏啼欻笑品節此二涂使踴舞有數則能久長
中間以喜與戚對說。自是分作兩項。注家以慍斯戚一句不得其解。故不免強為之詞。考鄭氏本有無舞斯慍句。以慍斯戚與喜斯陶對舉為文。於禮意便自了然。
人死斯惡之矣。無能也。斯倍之矣。是故制絞衾。設蔞翣。為使人勿惡也。絞衾以飾其體蔞翣以飾其棺
始死。脯醢之奠。將行。遣而行之。既葬而食之。未有見其饗之者也。自上世以來。未之有舍也。為使人勿倍也。故子之所剌於禮者。亦非禮之訾也。將葬則有包裹牲體之遣既葬則有虞祭之食何嘗見死者享之乎然自上世制禮以來未聞有舍而不為者為此則報本反始之思自不能已矣今子剌喪之踴而欲去之者亦不足以為禮之疵病也
喪事備物。原於死者無絲毫之益。惟生者自致其情焉耳。斯惡斯倍二義。用意極精。
此篇文筆極為飛揚跳蕩。讀之可去平實之病。
吳侵陳。斬祀殺厲。師還出竟。陳大宰嚭使於師。夫差謂行人儀曰。是夫也多言。盍嘗問焉。師必有名。人之稱斯師也者。則謂之何。斬祀伐祠祀之木殺厲殺疫病之人夫差吳子名
大宰嚭曰。古之侵伐者。不斬祀。不殺厲。不獲二毛。今斯師也。殺厲與。其不謂之殺厲之師與。曰反爾地。歸爾子。則謂之何。曰君王討敝邑之罪。又矜而赦之。師與有無名乎。二毛斑白之人子謂所獲臣民也
申叔時與楚莊問答語。與此絕相似。
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飲酒。師曠李調侍。鼓鍾。杜蕢自外來。聞鐘聲。曰安在。曰在寢。杜蕢入寢。歷階而昇。酌曰曠飲斯。又酌曰調飲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飲之。降趨而出。知悼子晉大夫名罃平公晉侯彪也
平公呼而進之曰。蕢曩者爾心或開予。是以不與爾言。爾飲曠何也。曰子卯不樂。知悼子在堂。斯其為子卯也大矣。曠也太師也。不以詔。是以飲之也。言爾之初入我意爾必有所諫教開發於我我是以不先與爾言桀以乙卯死紂以甲子死謂之疾日故君不舉樂桀紂異代之君悼子同體之臣故以為大於子卯也詔告也罰其不告之罪也
爾飲調何也。曰調也君之褻臣也。為一飲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飲之也。言調為近習之臣貪於一飲一食而忘君違禮之疾故罰之
爾飲何也。曰蕢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與知防。是以飲之也。非猶不也宰夫不專供刀匕之職而敢與知諫爭防閑之事是侵官矣故自罰也
大臣薨逝。而君方飲酒鼓鍾。無禮甚矣。然舉朝卿大夫熟視不言。獨一宰夫言之。亦可見晉之無人矣。故前之舉酌。只是罰曠調二人。後之自酌。則隱然諷盡朝士。難在其語意委婉。自無位卑言高之譏。否則舉朝之人。且群起而唾之矣。至於平公一生奄奄不振。無一善可言。獨此為差強人意。
平公曰。寡人亦有過焉。酌而飲寡人。杜蕢洗而揚觶。公謂侍者曰。如我死。則必毋廢斯爵也。至於今既畢獻。斯揚觶。謂之杜舉。揚觶舉觶也盥洗而後舉致潔敬也
昔人論諫以直諫為下。譎諫為上。若杜蕢實合譎諫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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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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