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菁華錄 卷六
侯官吳曾祺評注
祭義第二十四
祭非徒法而已。其中有義存焉。不明其義。則所謂法者。亦具文焉耳。若冠昏燕射聘與鄉飲酒在此編中者。皆謂之義。律之祭義。亦猶是也。郊特牲云。禮之所尊。尊其義也。蓋所謂義者。乃禮之精也。
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是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樂以迎來。哀以送往。故禘有樂而嘗無樂。二禘字當讀為禴迎來而樂樂親之將來也送去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
此釋春秋二祭之義。
一祭之禮。送迎皆具。而必分別言之者。其各有主焉爾。
致齊於內。散齊於外。齊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齊三日乃見其所為齊者。五其字及下文所為皆指親而言
此言祭前致齊之事。
致齊在後。散齊在先。致齊是已入齊所。散齊是未入齊所。
所謂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也。
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之聲。入室入廟室也僾然仿佛之貌容聲舉動容止之聲愾然大息之聲也
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絕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愛則存。致愨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君子生則敬養。死則敬享。思終身弗辱也。存以上文三者不忘而言著以上文見乎其位以下三者而言不能敬則養與享只以辱親而已
辱是指辱親言。
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貴有德。貴貴。貴老。敬長。慈幼。此五者先王之所以定天下也。貴有德何為也。為其近於道也。貴貴為其近於君也。貴老為其近於親也。敬長為其近於兄也。慈幼為其近於子也。是故至孝近乎王。至弟近乎霸。至孝近乎王。雖天子必有父。至弟近乎霸。雖諸侯必有兄。先王之教。因而弗改。所以領天下國家也。仁以事親而廣其愛則王者以德行仁之心義以從兄而順其序則霸者以禮明義之舉
五者各從所近。則人道盡於此矣。近王近霸。似非圣人之言。
子曰。立愛自親始。教民睦也。立敬自長始。教民順也。教以慈睦。而民貴有親。教以敬長。而民貴用命。孝以事親。順以聽命。錯諸天下。無所不行。此言愛敬二道為齊家治國平天下之本
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
此一節論鬼神之說甚精。當與中庸參看。
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焄蒿凄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鬼神之露光處是昭明其氣蒸土處是焄蒿使人精神悚然是凄愴
骨肉二句就鬼言。其氣數句就神言。
昭明可作神明解。
因物之精。制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萬民以服。因其精靈之不可掩者制為尊極之稱而顯然命之曰鬼神以為天下之法則故民知所畏而無敢慢知所服而無敢違
秦時謂民為黔首。似此篇為秦以後人所作。
圣人以是為未足也。筑為宮室。設為宗祧。以別親疏遠邇。教民反古復始。不忘其所由生也。眾之服自此。故聽且速也。
圣人以鬼神之說告人。未足以生其愛敬之心。故復立為宗廟之制。
二端既立。報以二禮。建設朝事。燔燎膻薌。見以蕭光。以報氣也。此教眾反始也。薦黍稷。羞肝肺首心。見間見間二字合為以俠甒。加以郁鬯。以報魄也。教民相愛。上下用情。禮之至也。二端謂氣者神之盛魄者鬼之盛二禮謂朝踐之禮饋熟之禮見讀為雜也以蕭蒿雜脺膋而燒之故曰以蕭光此是報氣之禮所以教民反古復始也俠甒兩甒也當此薦與羞而雜以兩甒醴酒故曰以俠甒也加以郁鬯者魄降在地用郁鬯之酒以灌地此言報魄之禮教民相愛上下用情者饋熟之時以酬酢為禮祭之酒食遍及上下精義無間所以為禮之至極也
報氣報魄。即承上二禮言。
注:·「致齊於內。散齊於外」:「齊」通「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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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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