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菁華錄 卷七
侯官吳曾祺評注
坊記第三十
此於子部中屬儒家言。蓋漢世儒者所為語錄。宋程子以為是賈誼董仲舒之言。理或然歟。凡三十九章。體例不一。或數經共論一事。或一經惟說一事。或每事引詩書結之。或不引詩書。無一定義例。謂之坊記。取以禮坊民之意。
又案所云子云者。大抵是作者自稱。或者弟子述其師之語。知非為孔子言者。以篇中有引論語曰云云也。坊記表記二篇稱子皆仿此。
子言之。君子之道。辟則坊與。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為之坊。民猶踰之。故君子禮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辟讀為譬坊與防同理欲相為消長人欲熾盛而有余則天理消減而不足禮則防其所不足而制其所有余焉性之善為德禮以防之而養其源情之蕩為淫刑以防之而遏其流然人之欲無窮而非防閑之所能盡也圣人於是而有命之說焉命出於天各有分限而截然不可踰也以是防之而欲不得肆矣
首節一篇之綱。道即下禮刑命也。
子云。小人貧斯約。富斯驕。約斯盜。驕斯亂。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故圣人之制富貴也。使民富不足以驕。貧不至於約。貴不慊於上。故亂益亡。家富不過百乘所以制富而不使之驕也一夫受田百畝所以制貧而不使之約也伐冰之家不畜牛羊所以制貴而不使之慊也
此曲禮所謂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至好禮。則志不懾也。
子云。君子辭貴不辭賤。辭富不辭貧。則亂益亡。故君子與其使食浮於人也。寧使人浮於食。食祿也浮在上也才德薄而受祿厚是食浮於人也
子云。七日戒。三日齊。承一人焉以為屍。過之者趨走。以教敬也。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民不淫也。屍飲三。眾賓飲一。示民有上下也。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故堂上觀乎室。堂下觀乎上。詩云。禮儀卒度。笑語卒獲。醴齊醍齊澄酒此三酒味薄者在上味厚者在下貴薄而賤厚是示民以不貪淫於味也尊上者得酒多卑下者少是示民以上下之等也祭禮之末序昭穆相獻酬此以和睦之道教民也堂上者觀室中之禮儀堂下者又觀堂上之禮儀其容有不肅者乎詩小雅楚莰之篇
戒即散齋。在致齋之前。
曲禮為君屍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屍者。則自下之。此過之者。趨走之謂也。
子云。孝以事君。弟以事長。示民不貳也。故君子有君不謀仕。唯卜之日稱二君。君子人君之子有君君在也不謀仕嫌欲急於為政也世子他事皆不得稱君貳唯命龜之時或君有故而己代之則自稱曰君之貳某二當為貳
不貳。言無二心也。
喪父三年。喪君三年。示民不疑也。示民不疑於君之尊也
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財也。示民有上下也。與曲禮不許友以死不有私財意同有上下謂卑當統於尊也
父母在。不許友以死。即不敢私其身也。
故天子四海之內無客禮。莫敢為主焉。故君適其臣。昇自阼階。即位於堂。示民不敢有其室也。父母在。饋獻不及車馬。示民不敢專也。以此坊民。民猶忘其親而貳其君。
不敢以車馬饋人即明上文不敢私其財之意。故曰示民不敢專也。
注:「齊」通「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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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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