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桴亭論小學
桴亭名世儀。明末。太倉人。
弘謀按古人之論小學詳矣。此特提其要而切言之。見人材之成.
未有不自幼時始者。諸凡正本清源。防微杜漸。以至隨時引掖。俾習與智長。化與心成。胥可見之施行。而不為迂遠闊情之論。故特載之終篇.
以當是書總匯。至其論讀書法. 以三十年計. 條分三節。自童子始。因並附載焉。
古者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此自是正理。然古者人心質樸。風俗淳厚。孩提至七八歲時.
知識尚未開。今則人心風俗. 遠不如古。人家子弟.
至五六歲. 已多知誘物化矣。又二年而始入小學。即使父教師嚴.
已費一番手腳。況父兄之教. 又未必盡如古法乎。故愚謂今之教子弟入小學者.
決當自五六歲始。
小學之書. 文公所集備矣。然予以為古人之意。小學之設.
是教人由之。大學之道. 乃使人知之。今文公所集.
多窮理之事. 近於大學。又所集之語. 多出四書五經.
讀者以為重複。且類引多古禮. 不諧今俗。開卷多難字.
不便童子。此小學所以多廢也。愚意小兒五六歲時。語音未朗。未能便讀長句。竊欲彷明道之意。采擇禮經中曲禮幼儀。參以近禮。斟酌古今。擇其可通行者.
編成一書。或三字。或五字。節為韻語。務令易曉。名曰節韻幼儀。俾之即讀即教。如頭容直.
即教之端正頭項。手容恭. 即教之整齊手足。合下便教他知行並進.
似於造就人材之法. 更為容易。集內采陳北溪小學詩禮.
即此意。
禮樂不可斯須去身。古人教人. 自幼便教他禮樂。所以德性氣質。易於成就。今人自讀書外.
一無所事。不知禮樂為何物。身子從幼便驕惰壞了。愚意自節韻幼儀外.
更欲參酌古今之制。輯冠. 婚. 祭. 及鄉飲. 鄉射.
諸禮為禮書。喪禮不可豫習。擬另輯為一卷。俾學者居喪時讀之。文廟樂舞.
及宴飲. 昇歌. 諸儀為樂書。俾童子十數歲時。仍讀四書。兼習書數。暇日則序一處。教昇歌習禮。如古人舞勺舞象之類。務使之郁郁彬彬。則涵養氣質。熏陶德性。或可不勞而致。
凡人有記性。有悟性。自十五以前。物欲未染。知識未開。多記性。少悟性。十五後。知識既開。物欲漸染。則多悟性。少記性。故凡所當讀書。皆當自十五前.
使之熟讀。不但四書五經。即如天文. 地理. 史學.
算學之類。皆有歌訣。皆須熟讀。若年稍長.
不惟不肯讀。且不能讀矣。今人村塾中開蒙。多教子弟念詩句。直是無謂。
凡子弟學寫仿書。不獨教他字好。即可兼識字。及記誦之功。
四明程端禮. 有家塾分年讀書法。教童子讀四書五經。先令讀正文既畢。然後卻讀注亦可。蓋子弟讀書。大約十歲前有記性。以後漸否。若令先讀正文。雖子弟至愚。未有不於十歲前完過者。此亦讀書之一法。文公有言。古有小學。今無小學。須以敬字補之。此但可為年長學道者言。若童子定須教以前法。
古人設社學法最好。欲教童子歌詩習禮。發其志意。肅其威儀。蓋恐蒙師惟督句讀。則學者苦於簡束.
而無鼓舞入道之樂也。然歌詩近於鼓舞。習禮便有簡束的意在。古人十三學樂.
誦詩。二十而冠. 始學禮。蓋人當少年時。雖有童心。然父兄在前.
終有畏憚。故法不妨與之以寬。寬者. 所以誘其入道也。年力既壯.
則智計漸生。此時純用誘掖. 則將有放蕩不制之患。故法又當與之以嚴。嚴者。所以禁其或放也。二者因其年力.
各有妙用。故古時成就人多。今之社學. 止以句讀。簡束童子。固失鼓舞之意矣。若誤認古人純用鼓舞。又豈成就之法乎。立教者當知所以善其施矣。
近日人才之壞. 皆由子弟早習時文。蓋古人之法.
四十始仕。即國初童子試. 亦必俟二十後. 方許進學。進學者.
必試經論。養之者深. 故其出之者大也。近日人務捷得。聰明者.
讀摘段數葉。便可拾青紫。胸中何嘗一豪道理知覺。乃欲責其致君澤民。故欲人才之端.
必先令子弟讀書務實。
昔人之患在朴。今人之患在文。文翁治蜀.
因其朴而教之以文也。今日之勢. 正與文翁相反。使民能反一分朴。則世界受一分惠。而反樸之道。當自教童子始。有心世道者.
慎毋於時文更揚其波哉。
教小兒. 不但是出就外傅謂之教。凡家庭之教最急。每見人家養子。當其知識乍開時.
即戲教以打人罵人. 及玩以聲色玩好之具。此等氣習.
沁入心腑。人才何緣得成就。
家庭之教. 又必原於朝廷之教。朝廷之教以道德。則家庭之教亦以道德。朝廷之教以名利。則家庭之教亦以名利。嘗有友人問建文時何多忠義。予曰.
此父兄之教嚴耳。友人問何以知之。曰. 以朝廷之教知之。蓋當時朝廷重名節。勵清修。其教甚嚴。茍子弟居官不肖。則累及父母。累及宗族。故孩提之時.
倘或不肖。則父兄必變色而訓之。語曰. 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積纍既深.
所以居官之時. 雖九死而靡悔也。
灑掃. 應對. 進退. 此真弟子事。自世俗習於侈靡。一切以僕隸當之。此理不講久矣。然應對進退.
貧士家猶或有之。至於灑掃. 則貧士家亦絕無之矣。偶過友人妣文初家。見其門庭蕭然。一切灑掃應對進退.
皆令次公執役。猶有古風。文初. 現聞先生後也。其高風如此。為貧士者.
可以愧矣。
或問六藝. 童子十五以內. 恐未必能習。曰.
玩禮樂射御書數之文。文字則與義字有別。文是習其事。義是詳其理。禮樂雖精微。然禮記雲.
十三學樂誦詩。又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則知由粗及精。自有因年而進之法。射御雖非童子事。然北人與南人不同。曹丕典論論文。自言八歲即學騎射。是射御亦非難事也。至於書數。尤易為力。
古者八歲入小學。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漢興.
蕭何草律令。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
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 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六體者.
古文. 奇字. 篆書. 隸書. 繆篆. 蟲書. 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書幡信也。則知古人皆以字學為小學。故人皆識字。今俗崇尚制科。人務捷得。至貴為公卿.
而目不識古文奇字。且並音畫亦多訛謬者。少此一段工夫也。
人少小時. 未有不好歌舞者。蓋天籟之發。天機之動。歌舞.
即禮樂之漸也。聖人因其歌舞. 教以禮樂。所謂因其勢而利導之。今人教子.
寬者或流於放蕩。嚴者並遏其天機。皆不識聖人禮樂之意。欲蒙養之端.
難矣。
朱子蒙卦注曰。去其外誘。全其真純。八字最妙。童子時.
惟外誘最壞事。如樗蒲博弈. 及看搬演故事之類。極易使人流蕩忘反。善教子者.
只是形格勢禁。不使得親外誘。樂記所謂奸聲亂色.
不留聰明。淫樂慝禮。不接心術是也。然其尤要在端本清源。使父兄不為非禮之戲.
則子弟自無從得接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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