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公冶長第五》講要選錄
(一)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孔子曰:公冶長,可與以妻也。雖受牢獄之災,然非其應得之罪也。即以其女嫁之。
公冶長為孔子弟子,《史》遷謂為齊人,孔安國謂為魯人。皇《疏》引范寧云,公冶長行正獲罪,罪非其罪,孔子以女妻之,將以大明衰世用刑之枉濫,勸將來實守正之人也。又引《論釋》一書記載云,公冶長從衛還魯,途中聞鳥相呼,往青溪食死人肉。須臾見一老嫗當道而哭。冶長問之。嫗曰:我兒前日出,至今不反,諒已死,不知所在。冶長曰:向聞鳥相呼,往青溪食肉;或許是汝兒。嫗往,果得其兒,已死。即報村官事實。村官以殺人罪歸冶長,付獄。冶長以解鳥語辯之。獄主試其實,系冶長在獄六十日,卒有雀在獄柵上相呼,謂白蓮水邊,有運粟車翻覆,粟散在地,收斂不盡,往啄之。主遣人往驗,果如其言。後又解豬及燕語,屢驗。於是獲釋。
公冶氏解鳥語,先儒多以不經,往往避而不言,程氏樹德《論語集釋》按《周禮秋官》,夷隸掌與鳥言,貉隸掌與獸言,又舉經傳注疏,古多通鳥獸語者,何不經之有。是也。
◎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南容,名適,一名絳,字子容,魯人,孔子弟子。國有道時,南容能為國用,國無道,則以其明免於刑戮之禍。孔子以兄之女妻之。出處有道,此是其賢。
古注以此為一章,朱子與上章合一,今從古。
◎子謂子賤,君子哉若人。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
子賤姓宓,名不齊,孔子弟子,《史記弟子傳》作密不齊。宓密古同,均讀伏音。
「君子哉若人。」包注:「若人者,若此人也。」「斯焉取斯。」上斯字指子賤,下斯字指君子之行為。
孔子稱贊子賤曰:此人是君子,然若魯無君子者,則子賤焉能取斯君子之行以為君子耶。
子賤之賢,孔子歸功於魯之君子,圣人謙虛如是。魯國多君子,亦是事實。《呂氏春秋察賢篇》云:宓子賤治單父,彈鳴琴,身不下堂,而單父治。巫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親之,而單父亦治。巫馬期問其故於宓子,曰:我之謂任人,子之謂任力。任力者故勞,任人者故逸。宓子則君子矣。又謂孔子贊子賤能尊賢,以成其治。《說苑政理篇》略同。皆見子賤之賢,與魯多君子。
◎子貢問曰:賜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璉也。
子貢自問於孔子:賜也何如。孔子答曰:汝器也。器有差別,不知何器,故再問之。孔子答以瑚璉之器。
瑚璉,《說文》作瑚槤,翟氏《考異》,璉,力展切。古注,夏曰瑚,殷曰璉,周曰簠簋。皆宗廟盛黍稷之器,甚為貴重。
器喻有用之才,為政篇,「子曰君子不器,」是喻全才。此許子貢以瑚璉,雖未至於不器,然為高才大用可知。人在世間,有所取,必須有所予,若其才能不及子貢者,但成任何一器,盡其在我,用之於世,求其俯仰無愧可耳。
◎或曰:雍也,仁而不佞。子曰:焉用佞。御人以口給,屢憎於人。不知其仁。焉用佞。
雍即冉雍,字仲弓,先儒或以為冉伯牛之子,或以為伯牛之宗族,難以考定。
或人稱冉雍為仁,然而惜其不能佞。孔子答或人曰:用佞何為,佞者口辭捷給,以此抵御人,屢次為人憎惡。雍也仁乎,不知也。言仁,何用佞耶。
孔子不輕許弟子以仁,故曰不知其仁。佞,據《說文》,有巧?高材諸義,?即古諂字,義屬不善,巧、材皆非惡義。春秋時人以佞為賢,故或人有此議論。然以佞為賢,不免於濫,圣人防其流弊,故以口給之義釋之,使仁與佞不混一談也。
◎子使漆雕開仕。對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說。
漆雕開,名啟,字子開。宋翔鳳《過庭錄》云:「啟,古字作啟。吾斯之未能信,吾字疑為啟字之訛。」宋說可從。對師長稱吾,禮所不許。斯,指為仕。未能信,為仕,未能自信。意恐不能勝任。劉氏《正義》:「夫子使開仕,當在為魯司寇時。《古今人表》作啟。啟者開也。故字子開。」
孔子派漆雕開為仕。開對曰:啟,為仕,未能自信。孔子悅之。何以悅之。鄭注曰:「善其志道深。」皇《疏》引范寧曰:「孔子悅其志道之深,不汲汲於榮祿也。」
恭錄自《論 語 講 要》雪公 講述 ,徐醒民教授 敬記
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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