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爭損身,憤亦損財
應令君曰:「人心有所憤者,必有所爭;有所爭者,必有所損。憤而爭斗損其身,憤而爭訟損其財。此君子所以鑒《易》之『損』而懲憤也。」
譯文:應令君說:「人心中有憤怒,必定要與人爭斗;與別人爭斗,必定要有所損失。憤怒而與人爭斗會傷害自己的身體,因憤怒而與別人打官司,就會損失自己的財產。因此君子鑒於《易經》的『損卦』而警戒自己不要輕易憤怒。」
十一世未嘗訟人於官
按《圖記》云:「雷孚,宜豐人也。登進士科,居官清白,長厚,好德與義,以樞相恩贈太子太師。自唐雷衡為人長厚,至孚十一世,未嘗訟人於官。時以為積善之報。」
譯文:《圖記》載:「雷孚,是宜豐人,登進士科及第,為官清白,忠厚,講究仁義道德,曾擔任宰相而贈與太子太師的官職。從唐代的雷衡為人忠厚,到雷孚共十一代人,從未與人打過官司。當時人認為這是前輩積德的善報。」
無疾言劇色
呂正獻公自少講學,明以治心養性為本,寡嗜欲,薄滋味,無疾言,無劇色,無窘步,無惰容,笑俚近之語,未嘗出諸口。於世利紛華、聲伎游宴以至於博弈奇玩,淡然無所好。
譯文:呂蒙正少年時期講求學問,明曉人應以修身養性為根本,清凈寡欲,沒有嚴厲的語言,沒有憤怒的臉色,沒有慌張的腳步,沒有疲倦的神情,笑話、粗俗的話不曾出之於口。對那些世俗的繁華、聲色犬馬、宴會乃至賭博、下棋等娛樂活動都看得很平淡而不去愛好。
子孫數世同居
溫公曰:「國家公卿能導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相李昉家,子孫數世至二百余口,猶同居共爨,田園邸舍收及有官者俸祿,皆聚之一庫,計口日給餉。婚姻喪葬,所費皆有常數,分命子弟掌其事。」
譯文:司馬光說:「國家的公卿官吏中,能夠繼承前輩的禮法,而長久昌盛不衰的,只有已故的丞相李昉家。李昉一家子孫幾代,共二百余人,至今仍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田地、菜園中所收成的東西以及官人的俸祿,都集中放在一座倉庫里,按人口計劃開支每日的生活費用。婚喪嫁娶的開支都有規定的數額,由兒孫們分別掌管。」
愿得金帶
康定間,元昊寇邊,韓魏公領四路招討,駐延安。忽夜有人攜匕首至臥內,劇搴幃帳,魏公問:「誰何?」曰:「某來殺諫議。」又問曰:「誰遣汝來?」曰:「張相公遣某來。」蓋是時也,張元夏國正用事也。魏公復就枕曰:「汝攜予首去。」其人曰:「某不忍,愿得諫議金帶,足矣!」遂取帶而去。明日,魏公亦不治此事。俄有守陴卒扳城櫓上得金帶者,乃納之。時范純佑亦在延安,謂魏公曰:「不治此事為得體,蓋行之則沮國威。今乃受其帶,是墮賊計中矣。」魏公握其手,再三嘆服曰:「非琦所及也。」
譯文:宋朝康定年間,韓琦為抵御元昊的侵犯,帶四路軍馬討伐,駐紮延安。夜里忽然有人攜匕首來到韓琦的臥室,突然掀開幃帳。韓琦問道:「你干什麼?」對方回答道:「我來殺你。」韓琦又問:「是誰派你來的?」對方回答說:「是張相公派我來殺你。」當時,張元在西夏正在執政。韓琦重新躺下,說:「你把我的頭拿去吧!」那個人說:「我不忍心殺你,把你的金帶拿走就行了。」於是拿走了他的金帶。第二天,韓琦也沒有處理這件事。過了一會兒,守城墻的士兵報告說,在城墻上撿到一根金帶。韓琦於是收回了金帶。當時范純佑也在延安,他對韓琦說:「不處理這件事十分得體,如果處理,就會有損于國家的威望。現在拿到了帶子,卻中了敵人的奸計了。」韓琦握著他的手,再三佩服地說:「這不是我韓琦所能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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