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
八佾第三》讲要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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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此章是孔子评论鲁卿季孙氏僭用天子的礼乐。孔子说,季氏以八佾之舞,在他的家庙庭中舞之。「是可忍也。」这种事,季氏犹可忍心为之。「孰不可忍也。」他还有何事不可忍心为之。忍字,古注又作容忍讲。鲁国君臣看见季氏如此僭分,犹可容忍,还有何人何事不可容忍。
八佾的佾字,音逸,马融注:「佾,列也。」八佾舞,由舞者执羽而舞,以八人为一列,八列则八八六十四人。这是天子祭太庙所用的人数。邢昺《疏》说,天子所以八佾者,案《春秋》隐公五年左氏《传》,公问执羽人数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左传》杜预注,《公羊传》何休注,皆说,诸侯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佾,四四十六人。士二佾,二二为四人。邢《疏》又引服虔《左传解谊》说,诸侯用六,为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为四八三十二人。士二,为二八十六人。后儒以为,八音克谐,然后成乐,每列必须八人,当以服氏之说为允。
马融注:「鲁以周公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于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邢《疏》引《礼记祭统》,以及《明堂位》,解释马注。鲁国是周天子封给周公之国,周公之子伯禽为鲁君,周成王感念周公有勋劳于天下,故在周公殁后,赐之以重祭。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故鲁君祭宗庙有八佾之舞。但天子之礼乐,只能在文王、周公庙用之,若用之于他庙,亦是僭礼。季氏是鲁桓公的后裔,为鲁国的卿大夫,他以为周公庙得用天子礼乐,故亦在其家庙中用之。此是严重的僭礼行为。马注季氏为季桓子,刘氏《正义》等各注,据昭公二十五年左氏及《公羊传》所记载,应当是季平子。又《汉书刘向传》,谓季氏八佾舞于庭云云,卒逐昭公。是季氏即指平子。马注所云家庙,当即指桓公庙。以公庙设于私家,故亦称家庙。
学儒必须敦伦尽分,始能希圣希贤。否则所学不实,于己于人,皆有害而无益。季氏僭礼,即是不能尽分,必为鲁国祸乱之源。所以孔子严斥其非。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三家者以《雍》彻。」
马融注:「三家,谓仲孙、叔孙、季孙。」仲、叔、季三孙,是鲁国的卿大夫。大夫称家,故称三家。他们是桓公的公子庆父、叔牙、季友之后的子孙,故皆称孙,又称三桓子孙。庆父为庶子之长,故仲孙后改称孟孙。
雍,《诗经》写作雝,是《诗经》里一篇诗的名称,在《周颂臣工之什》里。彻,通作撤。天子祭宗庙,礼成时,歌此《雍》诗以撤祭馔,今三家祭祖,亦以《雍》诗歌之而撤。
「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是《雍》篇中的两句诗文。孔子引之,以讥评三家之非。相,是助义。维,是语助辞。包咸注:「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后。穆穆,天子之容貌。」包注,辟为诸侯,公为夏殷二王之后。夏王之后是杞,殷王之后是宋。穆穆,是形容天子温和肃敬之貌。相维辟公,是说来此助祭者,乃各国的君主,以及夏殷二王之后裔。天子穆穆,是说天子在主祭时那样温和而又肃敬。此赞祭祀虽毕,而庄敬如初,所以礼成彻祭。这是天子祭宗庙唱诗以彻。然而三家祭祖,有诸侯及二王之后来陪祭乎,主祭者是天子乎。既然皆不是,则唱此诗于三家之堂,究竟有何取义耶。
三家之堂,毛奇龄、刘宝楠,皆说是季孙氏所立的桓公庙。据《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杜预注,庆父、叔牙,是同母兄弟,为桓公的庶子。桓公嫡长子同,与季友是同母兄弟,同继承君位,为庄公。故季友的子孙,在三家卿大夫中,为嫡次子的后裔。依周代宗法,季氏可假别子为宗之义,而立桓公庙于其家,以为大宗,令小宗的孟孙叔孙宗之。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包咸注:「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礼乐。」《礼记儒行篇》说:「礼节者仁之貌也,歌乐者仁之和也。」。
仁,来自固有的道德,是礼乐所由之本。礼讲谦让敬人,乐须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人而不仁,则无谦让敬人克谐无夺等美德,虽然行礼奏乐,并无实质意义。所以,人而不仁,奈此礼何,人而不仁,奈此乐何。此即不仁之人必不能行礼乐。
皇侃《疏》说:「此章亦为季氏出也。季氏僭滥王者礼乐,其既不仁,则奈此礼乐何乎。」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郑康成注:「林放,鲁人。」程氏《集释》引朱彝尊《经义考》,谓《蜀礼殿图》以林放为孔子弟子。
林放请问礼的根本。孔子先以「大哉问」称赞他,然后解答。
古时礼有五种,即吉凶军宾嘉。吉礼是祭祀,凶礼是丧事等。孔子略举礼与丧,为林放解答根本之问。
中国一切学问皆重根本。例如酒由水造,水是酒之本。又如百川归海,河为海之本。故祭祀供酒,只供白水,祭海神则先祭河神。
孔子答复林放说。礼,与其奢华,宁愿节俭。丧,与其和易,宁愿哀戚。
礼,此礼与丧礼对称,当指丧礼之外的诸礼。兹以祭祀为例。祭祀注重诚心,奢则失其诚,从俭则无此失,可得其本。丧与其易的易字,古注有多种解释,包咸注为和易,可从。和易是和顺而有条理。举行丧礼,如此和易,不合情理,则不如哀戚。哀戚可得其本。
包咸注:「易,和易也。言礼之本意失于奢,不如俭。丧、失于和易,不如哀戚。」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包咸注:「诸夏,中国也。亡,无也。」。
夷狄,通称外族,不必指定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诸夏是中国,通指春秋诸国。中国自古有礼乐伦常之道,但至春秋时代,诸侯不听命于周天子,大夫专权,无父无君,弒父弒君皆有之。虽有礼乐而无所用。孔子有感而发此论。此意是说,夷狄是外国,虽无礼乐教化,犹有其君,不同于诸夏这样目无君主。故云:「诸夏之亡。」
皇《疏》:「夷狄虽有君主,而不及中国无君也。」邢《疏》亦同此说。今不采。
陈天祥《四书辨疑》说:「夷狄尊奉君命,而有上下之分,是为有其君矣。诸夏蔑弃君命,而无上下之分,是为亡其君矣。此夫子伤时乱而叹之也。」程氏《集释》以为此说较皇邢二《疏》之义为长,可从。
恭录自《论 语 讲 要》雪公 讲述 ,徐醒民教授 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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