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讲要 · 述而第七》
(三)
◎子之所慎:齐、战、疾。
《集解》:「孔安国曰:此三者人所不能慎,而夫子独能慎之。」
齐即斋戒,《礼记•祭统》曰:「及时将祭,君子乃斋。」又曰:「君子之斋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斋七日以定之,致斋三日以齐之,定之之谓斋,斋者精明之至也,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皇《疏》:「齐之言齐也。人心有欲,散漫不齐,故将接神,先自宁静,变食迁坐,以自齐洁也。时人漫神,故于斋不慎,而孔子慎之也。」
战者,《说文》:「战,斗也。」王道不侵人,但御人之入侵,故不免于战。刘氏《正义》说:「慎战,谓临事而惧,好谋而成也。《礼器》云:子曰,我战则克,祭则受福,盖得其道。此之谓也。」
疾者疾病,最惧误于庸医,乱投药石。《曲礼》云:「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此章句读不一,皇《疏》邢《疏》朱注皆以三月不知肉味为一句。清儒武亿《经读考异》,据《史记•孔子世家》「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主张读以「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后来注者亦多从之。但世家之文亦可读为「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今仍旧读。
《韶》是舜王之乐,而齐有之者,据《汉书•礼乐志》,陈,舜之后,《韶》乐在陈,春秋时,陈公子完奔齐,齐乃有《韶》,历代学者皆从此说。日人竹添光鸿则谓,齐桓公灭遂所得,遂亦舜之后,可备一说。
《集解》:「周生烈曰:孔子在齐,闻习《韶》乐之美盛,故忽忘于肉味也。王肃曰,为,作也,不图作《韶》乐至于此,此、齐也。」刘氏《正义》:「以此为齐,此王误解。《汉书•礼乐志》,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美之甚也。以不图句为美义,胜此注。」
竹氏《会笺》:「不知肉味,如发愤忘食,圣人好乐之至也。」「又先儒述《大学》正心之旨,以为三月不知肉味,殆乎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圣人之心不应固滞如此,故程子以三月为音字之误,见《大全》小注,此本韩愈《笔解》,然《史记》明云闻《韶》音,学之三月,是音与三月各出,焉得形误。《大学》以不知味箴放心者,谓平常好恶嗜欲耳,固不得与此相比拟焉。」
蔡节《论语集说》:「《韶》,舜乐也。三月,言其久也。舜之后为陈。自陈敬仲奔齐,其后久专齐政。至景公时,陈氏代齐之形已成矣。夫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盖忧感之深也。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斯者指齐而言也。《韶》本揖逊之乐,今乃至于齐之国。其殆伤今思古。故发为此叹与。」伤今思古者,意为陈氏势力日益发展,姜太公之齐将不保矣。又,舜有揖让之德,而其后代之陈氏不知让矣。
刘氏《正义》:「不图者,言《韶》乐之美,非计度所及也。《释文》为乐并如字,本或作妫,音居危反。非。包氏慎言温故录,妫姓陈,夫子盖知齐之将为陈氏,故闻乐而深痛太公、丁公之不血食也。此就《释文》所载或本为义,然此句承不知肉味之下,正以赞美《韶》乐,所以闻习之久,至不知肉味也。若以为乐作妫乐至于斯,为陈将代齐,则别是痛感之义,与上文不贯,似非是也。」
就经文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是赞《韶》乐之美。其他各注亦可并存,以资参研。
◎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
《集解》:「郑玄曰。为,犹助也。卫君者,谓辄也。卫灵公逐太子蒯聩。公薨。而立孙辄。后,晋赵鞅纳蒯聩于戚。卫石曼姑帅师围之。故问其意助辄否乎。」
卫灵公之世子蒯聩,怨其母南子,涉嫌谋杀南子未遂,出奔。事在鲁定公十四年。至鲁哀公二年春,卫灵公薨,夫人南子称君遗命立公子郢,郢辞之,谓有太孙辄在。卫人乃立聩之子辄为君。是年六月,晋臣赵鞅挟其宿怨,帅师纳蒯聩于戚城,名送蒯聩回国,实则藉此入侵。戚为卫国之邑。见《公羊》哀公二年传。鲁哀公三年春,齐景公欲报晋怨,遣其臣国夏,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以拒蒯聩之归。此为蒯聩出奔回国,及辄继位拒父之始末。后儒注疏,恒谓父子争国,二者皆讥之。其实聩、辄皆是受人挟制而然。
孔子与诸弟子此时适在卫,颇受卫君辄之崇敬。冉有疑夫子有意助辄,然不敢迳问孔子,乃私问子贡:「夫子为卫君乎」?子贡亦不了解,遂入问孔子:「伯夷叔齐何人也」。孔子答曰:「古之贤人也」。伯夷、叔齐为殷季孤竹君之二子,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逃之。国人立其中子。周武王伐纣,夷、齐叩马而谏,后因耻食周粟,终于饿死。子贡又问,夷、齐有怨乎?怨者,意指伯夷怨父,叔齐怨兄也。孔子再答,二人皆是求其行仁者也,即已求仁得仁,又何怨焉。求仁得仁者,伯夷能顺乎亲,孝也。叔齐能恭其兄,弟也,孝弟乃仁之本,仁者天爵,国君人爵耳。伯夷叔齐兄弟让国,孔子赞为求仁得仁。可知孔子讲求相让,而非相争。子贡一听了然,乃出告冉有曰,夫子不助辄也。
《集解》:「郑玄曰,父子争国,恶行也。孔子以伯夷叔齐为贤且仁,故知不助卫君,明也。」父子争国,实由外力使然,聩、辄父子未必皆有恶行。如果聩、辄父不父子不子,孔子何以不去卫耶。不去卫,而又不助卫君,为卫国计,息争免祸而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疏食,孔注菜食,朱注粗饭,翟氏《四书考异》,疏兼有粗、菜二义,今从粗义讲。
孔子饭则粗食、饮水,眠则曲其臂而枕之。穷虽如是,而乐亦在其中。乐者乐其道也。《中庸》云:「率性之谓道。」有道,无所不乐。朝闻道,夕死犹可,何况贫穷。不义而富且贵,即是不以其道而得富贵。无道而富贵,他人虽感欣幸,孔子视如浮云而已。
郑康成注:「富贵而不以义者,于我如浮云,非已之有也。」浮云在天,非自己所有。自己所有,唯是本有之道。皇《疏》浮云又一义,浮云聚散无常,犹如不义之富贵聚散俄顷。
◎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孔子何年学《易》,诸注纷纭难考。《史记•孔子世家》谓在晚年。皇《疏》谓孔子尔时年已四十五六,故云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邢《疏》谓加数年方至五十,指四十七时。依世家晚年言,则五十学《易》不可解。依皇邢二《疏》,则在五十之前未学《易》,然又何能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哉。朱子以为五十是卒字之误,改为「卒以学《易》。」但竹氏《会笺》云,《说文》五从二从又,卒从衣从十,无论以今文古文观之,五与衣字形皆不相近,未可谓相似而误矣。俞樾《群经平议》,疑五十为吾字之误,盖吾字漫漶,仅存其上半,则成五字,后人又加十字以补之。惠栋《论语古义》据王肃《诗传》云,古五字为七,乃改五十为七十。此皆妄改经文,不可取法。又有据《易系辞传》大衍之数五十,谓非以五十之年学《易》,是以五十之理数学《易》,亦难圆说。
窃以经文难明,或在句读。若以五字为一读,十字又为一读,以为加我数年之补充语。以所加者或五年,或十年,以是学《易》,可以无大过矣。不限在五十之年学《易》,章句乃明。然犹不敢自以为是。后得程树德《论语集释》,所引龚元玠《十三经客难》,正作如是句读。欣见古人有此说,遂从之。
《易》之为书,广大悉备,以言学道,要在始于悔过,终于无过。人不学《易》,虽有过而不知。孔子志于道,读《易》韦编三绝,至老犹曰加年以学,且不自无过,故曰可以无大过。夫有过不自无,故能至于无,此圣人所以为圣人也。
◎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
孔子所用雅言,是在诵读或教授诗书执礼之时。诗书执礼皆是雅言也。
《集解》:「孔曰,雅言正言也。」「郑曰,读先王典法,必正言其音,然后义全,故不可有所讳也。礼不诵,故言执也。」
宋翔凤《论语发微》:「记曰。《尔雅》以观于古,足以辨言矣。诂者言古,《诗》《书》《礼》皆有古言。《尔雅》二十篇,首以《释诂》、《释言》、《释训》三篇。其余皆由是推之,所谓雅言也。此《尔雅》出于周公孔子之明证也。」
刘氏《正义》引《论语骈枝》:「夫子生长于鲁,不能不鲁语。惟诵诗读书执礼,必正言其音。」又云,昔周公著《尔雅》,释古今之异言,通方俗之殊语。以西周王都之音为正。刘氏云:「夫子凡读易及诗书执礼,皆用雅言,然后辞义明达。故郑以为义全也。后世人作诗用官韵,又居官临民,必说官话,即雅言矣。」
言语有地方之殊,有时代之异,《诗》《书》等五经皆先王典法,读音解义不能随时随地变迁,故读《诗》《书》,宣礼仪,皆以雅言,不用土音,务须正言其本音,音正然后义全,纵遇君亲师长之名,亦不可讳。民族之统一,文化之保存发扬,皆赖乎是。居今之世,论雅言者,必学文言,使无文言,则无雅言矣。
恭录自《论 语 讲 要》雪公 讲述 ,徐醒民教授 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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