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生活学堂 每周经典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课程

  [原 文 [浅解 (1)(2)(3)(4)(5)(6)(7)(8)(9)

(10)(11)(12)(13)(14)(15)(16)(17)(18)]

《孝经》浅解

五刑章第十一

【原文】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章节主旨】

这一章是说明不孝是最大的罪行。五刑的罪虽多,没有比不孝更重大的,所以人人都应当尽心行孝。也说明刑罚是用以辅弼教育的。

【词语注释】

1. 五刑:古代以墨、劓(音yì)、剕(音fèi)、宫、大辟为五刑。

2. 要君者无上:君者,臣下所禀命而恭敬以从之者也。乃敢要挟之,是无上也。

3. 非圣人者无法:圣人制礼作乐,传之万世而共遵者也,乃敢非毁之,是无法也。非,非议,诽谤。

4. 非孝者无亲:为人子者,当行孝道以事二亲,天理人伦之极则也,而敢非毁之,是无亲也。

5. 道:根源。

【章节浅译】

孔子说:「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条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行更大的。以武力胁迫君王的人,是眼中没有君王;诽谤圣人的人,是眼中没有法纪;诽谤孝道的人,是眼中没有父母的存在。这三种人都是招致大乱的根源。」

参考资料:  《四库荟要》

大方广文化公益网编辑部

www.dfg.cn

  

 
网站导航 - 联系信箱
北京大方广文化公益部 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