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生活學堂 每周經典

       當前位置:  首頁 < 教學課程

  [原 文 [淺解 (1)(2)(3)(4)(5)(6)(7)(8)(9)

(10)(11)(12)(13)(14)(15)(16)(17)(18)]

《孝經》淺解

紀孝行章第十

【原文】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懮,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丑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章節主旨】

這一章是記錄孝子事親的行為,有當盡者五:致敬、致樂、致懮、致哀、致嚴,當戒者三:驕、亂、爭。

【詞語注釋】

1. 紀孝行:記錄孝子事親的行為。

2. 居則致其敬:平居之時當致其恭敬。居,日常家居。致,竭盡。

3. 養則致其樂:奉養之時當盡其歡樂,承顏順志,無所拂逆。

4. 病則致其懮:父母有病,則當盡其懮慮之心。

5. 喪則致其哀:若親喪亡,則盡誠盡禮,擗踴哭泣,終其哀情。

6. 嚴:端莊嚴肅。

7. 在丑不爭:在同事之間,應當和順處眾,而不可爭忿。丑,同類。

此指同列、同官。

8. 為下而亂則刑:在下位而恃亂不馴,則刑辟之罪及之。

9. 在丑而爭則兵:在同事之中,每事爭忿不平,則兵刃之害加之。

10.日用三牲之養:每天以三牲奉養父母。三牲,指牛羊豕。

【章節淺譯】

孔子說:「孝子侍奉父母親,日常居家的時候,當盡恭敬的心去侍候,起居飲食必加虔謹;奉養的時候,當盡其歡樂,承顏順志,無所拂逆;父母有病時,應盡懮慮的心去照料;父母去世,應盡哀痛的心去料理後事;祭祀的時候,應盡嚴肅的心去祭祀。以上五點完全做到,才算是盡到侍奉雙親的責任。侍奉父母還應注意:居人上則當莊敬以臨下而不可驕;為人下則當恭敬以事上而不可悖亂;在同事之間,應和順處眾而不可爭忿。居上而驕矜自恃,則危亡之禍隨之;為下而恃亂不馴,則刑辟之罪及之;在同事之中,每事爭忿不平,則兵刃之害加之矣。以上三者皆危身取禍,若不能除去,讓父母時時擔懮,即使每天用牛羊豬三牲去奉養父母,仍算是不孝順啊!」

參考資料:  《四庫薈要》

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

www.dfg.cn

  

 
網站導航 - 聯系信箱
北京大方廣文化公益部 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