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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淺解

喪親章第十八

【原文】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此圣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踴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

【章節主旨】

這一章是說明親喪時孝子應盡的禮法。為人子女,「生事愛敬,死事哀戚」,這是孝道,也是《孝經》全書的結論。

【詞語注釋】

1. 哭不偯:氣竭而盡不能委曲也。偯,痛哭時發出婉轉拉長的聲音。

2. 容:保持端正的容貌。

3. 文:文飾;修飾。

4. 服美不安:穿著美觀的服飾,心里感到不安。

5. 旨:美味。

6. 三日而食:父母去世,孝子不食三日,三日之後,就可進食。

7. 無以死傷生:不可因親人之死而傷害到活著的人。

8. 毀不滅性:因哀痛而身體瘦削,但不危及生命。毀,哀毀。

9. 政:法則。指圣人制禮施教的法則。

10. 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喪期不超過三年,這是對人們表示哀傷要有終結。

11. 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準備棺、槨、衣、衾,舉行斂禮。古代的棺木有兩重,盛放屍體的叫棺,套在棺外的叫槨。衾,死人蓋的被子。舉之,舉行斂禮。分小斂和大斂。為死者穿著衣服稱小斂,把屍體放入棺內,稱大斂。

12. 陳其簠簋而哀戚之:陳列簠簋等禮器而悲傷懮痛。簠簋,古代祭祀宴享時盛黍稷的器皿,用竹木或銅制成。大抵簠多為方形,簋多為圓形。

13. 擗踴:搥胸頓腳。古喪禮中,表示極度悲痛的動作。擗,搥胸。踴,跳躍。

14. 送:送殯;送葬。

15. 卜其宅兆而安措之:占卜墓地,安葬靈柩。卜,占卜。宅兆,墳墓的四周區域。

16. 為之宗廟,以鬼享之:營建宗廟,以祭祀之禮,請鬼神來享用。

17. 生民:人民。

18. 孝子之事親終矣:孝子侍奉父母的本務到此結束了。(或有問孝子之事親終矣,豈自是而後可遂已乎?曰:非也。孝子之心無窮,身在一日,則思在一日。古者大孝所以有終身之慕也。此云終者,畢之謂也。謂生盡其養,死永其思,然後子職畢盡無遺。非謂從今日後遂不必容心也。)

【章節淺譯】

孔子說:「孝子喪失了父母親,悲傷痛哭,聲嘶力竭,不再拉長余音;容貌無法保持端莊有禮;言辭無法加以修飾;若穿著美觀的衣服,心中將感到不安,故服縗麻;聽到動人的音樂,并不覺得快樂;吃美味的食物,也不覺得好吃;這是做兒子的失去父母親以後,哀傷懮戚的真情表現,并非有所勉強而為之也。禮,人子於父母之始死也,水漿不入口者三日,然過三日則傷生矣。教民三日而食粥,使之無以哀死而至於傷生,雖毀瘠而不至於滅性,此圣人之為政,所以為生民立命也。喪則定為三年而不過者,孝子報親之心雖無限量,圣人為之中制,以示民有終極之期也。父母親去世,要準備棺、槨、衣、衾,舉行小斂和大斂的禮節,陳列簠簋等禮器,而表達悲傷懮痛。搥胸頓腳,痛哭悲泣,哀傷地送葬;占卜選擇墓地,安葬靈柩;營建宗廟,以祭祀之禮,請鬼神來享用;春秋兩季,舉行祭祀,以追思先人。孝子之事親,於其生也盡愛敬之道;於其死也,盡哀戚之情。生民之本,孝為之先,於是而盡矣。養生送死,其義最大,於是而備矣。孝子事親之道於是而終矣。夫孝之大,至於生死,始終無所不盡其極。」

參考資料:  《四庫薈要》

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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