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淺解
士章第五
【原文】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詩》云:『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
【章節主旨】
這一章講的是士的孝行,以侍奉父母的愛敬之心去事君、事上,做到事君以忠,事上以順,這樣盡職盡分,不辱及生身父母,完成自己肩負的重任。
【詞語注釋】
1. 士:是指次於卿大夫的最後一等的爵位,其中分上士、中士、下士三級;又是低級官吏的名稱,如《周禮?秋官》中的鄉士、方士、朝士、家士;還是對各種有特殊技能和知識的人的通稱,如武士、智士等。這里是第一種意思,即指大夫以下庶民以上者,是全國和諸侯國中面向庶民百姓負責處理具體事務的人員。《白虎通義?爵》中說,「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
2. 資,取,拿。事,奉事。敬,崇敬,尊敬。
3. 兼之者父也:兼,同時具備。之,代詞,指愛與敬。指侍奉父親,兼有愛心和敬心。
4. 忠,出自內心的誠摯與竭盡全力的行為。
5. 長,上級,長官。
6. 祿位:俸祿和職位。俸祿,官吏的薪水。祿與位是相互關聯的,有位則有祿,無位則無祿。
7. 守其祭祀:祭祀,備供祭品,祭天神、地只、人鬼活動的通稱。這里指的是祭祀宗廟祖先。
8. 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出自《詩經?小雅?小宛》。興,起,起床。寐,睡覺。無,別,不要。忝,羞辱,侮辱。爾,汝。所生,指生身的父母。
【章節淺譯】
以奉事父親的方式,去奉事母親,那愛心是相同的;以奉事父親的方式,去奉事國君,那敬心是相同的。奉事母親取親愛之心,奉事國君取崇敬之心,而奉事父親兼有愛心與敬心。所以,士人將奉事父親的孝心用來奉事國君,就能做到忠誠;將奉事兄長的敬心用來奉事作為上級的公卿大夫,就能做到順從。忠誠與順從,都做到沒有什麼缺憾和過失,用這樣的態度去奉事國君和長上,自然能保住自己的職分,守護好宗廟祖先的祭祀。這就是士人應盡的孝道。
《詩經》里說:「要早起晚睡,兢兢業業,勤謹工作,千萬不要因為不忠不順遭致懲處,而使你的父母受到羞辱。」
參考資料:
《四庫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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